为妻含冤向天吼
CCTV时新社记者:刘芳
人命关天的大事应该立竿见影合法处置!可是在这个县却被老百姓愤怒曝光!遇害人的家属又已经把当地办理案件的涉事单位当成了罪恶的对立面!
实名举报人、媒体委托人来自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的吴艳科说到:我叫吴艳科,家住唐山乐亭县甸子村,职业农民。在2019年9月13日傍晚7:03分左右,我的妻子给我叔送月饼迟迟未归,9点13分左右我接到派出所电话说我妻子死在了村东高速桥下西侧!我到达现场后看到我妻子的脸一侧有泥土,另一侧眼睑眼眉处有伤口、手指上有伤口,电动车也不在了!很多村民帮着找遍了村里村外,都不见电动车!此时有人告诉说:我弟弟邻村的赵某面包车陷在了地里,找人拉车,拉上来就急匆匆跑了很是嫌疑!可是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电动车却在村东河边垃圾堆旁倒放着,车上还有月饼、甜椒等。
事发后乐亭县公安局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到殡仪馆验尸!十日后由市鉴定所验尸时市里的法医还亲口对我说:以我看就是抛尸!验尸其间县法医来了,和市里的法医在里间屋呆了会就走了。验尸完后市法医又跟我改口说:是有病死的,不是抛尸!经过一个来月的等待,我看了县公安局打印出来的验尸报告,我要求看市里的原件他们说和这个一样,不给看!





又过了好长时间在我们不断要求下,才给我们看了市里的尸检报告,明显写着心肌纤维崩断、细小血管破裂!当我们问心肌纤维为什么崩断?那法医说:这我解释不了!在疑点重重的情况下,乐亭县公安局做出了肺栓塞不与立案的决定!我们非常气愤!哪有病死的人身上有伤口?还大量流血!?而且发现肺部照片的名字根本不是我妻子的!是后改成了我妻子的名字!这些疑点都不给合理的解释,说!公安局验尸为什么不通知家属!?





被逼无奈今天我特委托正义媒体向社会面暴光事实真相,肯请广大网民给我发表合理意见!我的诉求是:其盼河北省政府领导和唐山市政府领导关注重视此案件,查清事实真相,排除干扰,重新立案侦查,依法严惩杀人凶手!严惩徇私舞弊故意制造假案、包庇嫌犯的罪恶的腐败分子!还给老百姓公平于清白!
本网论:针对以上河北唐山市乐亭县吴艳科之案件,涉及到公安人员及法医伪造假证的事件是严重违法。处理措施应该应向上级公安机关举报:可以向做伪证的公安人员的上级公安机关举报,要求其对涉事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控告或报案,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对涉事人员进行刑事立案侦查!收集证据:在举报过程中,应当收集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公安人员存在伪造假证的行为。这些证据可以包括相关人员的证言、书面材料(如伪造的文件、记录等)、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公安人员伪造假证可能构成伪证罪。如果查实存在伪造假证的行为,涉事人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因伪造假证导致当事人受到冤屈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当事人还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作伪证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因公安人员伪造假证而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顾问:钱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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